《理想國》讀后感(通用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獲,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后感了。千萬不能認為讀后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理想國》讀后感(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理想國》讀后感1
在閱讀《理想國》這本書時,柏拉圖的一個主導的觀念及其對話的起點就是:理念本身是實在的,感知、具象與經(jīng)驗的都是虛幻的。比如說,在書中就柏拉圖與大家辯論的緣起正義而言,什么是正義?
蘇格拉底的對手給出了正義的多種解答,諸如傳統(tǒng)的仰或當時流行的:正義是有話實說、欠債還錢、把善給予友人,把惡給予敵人、幫忙朋友,傷害敵人等,這些都是正義的具體事例,正如此刻問我們一樣我們總會回答成正義的人或正義的.事。因為他認為真正的知識是理念,不是存在于客觀可見的物體之中的。而其哲學觀點能夠簡單的總結為認為理念是事物的永恒不變的“范型”,是獨立于個別事物和人類意識之外的實體。感性的具體事物是不真實的,它是完善的理念的不完善的“影子”或“摹本”。這些都在《理想國》的正義論與洞穴理論部分得到了很好的闡釋。根據(jù)馬克思主義哲學觀點,他的理論是典型的唯心主義,但作為一個智者與先驅(qū)他建立了以理念論為核心的客觀唯心主義體系。
一個人的哲學觀對其理論有著很大的影響,其理論也隨處能夠看到其哲學觀。在《理想國》里柏拉圖的這種理念說對其在辯論中思維的展開、發(fā)展都起著重要的引導作用,是這本書對話的起點也是其中的一個主導觀念。在看這本書時我常想起中國的哲學問題,想起另一位的哲學大師王陽明,也許他們觀點什么的相關的真的很少,也許唯一的關聯(lián)就是他們都被稱作唯心主義,而唯心主義在過去思維里,在我們從小被教導或明或暗的教導馬克思主義唯物論與辯證法時,我們對唯心主義也許不是厭惡反對但至少也退而遠之,不敢親近,就如王陽明大家很多人也許只明白“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于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這句話。
這句話充滿了詩意與人生很難理解的韻味,可這句話也是我們在哲學上所批判的。而真正的進一步明白王陽明是余秋雨的書里提到了這位老鄉(xiāng),這位在抗日戰(zhàn)爭期間日本人專門派人為其守墓,有個日本將軍甚至有個腰牌上寫道“一生俯首拜陽明”,讀到后我深深的觸動了,覺得如此對一個厲害的人物在我們厚厚的課本里竟然沒有提過,自我也知之甚少。之后也大概了解了一下王陽明,明白了其偉大,盡管我自認為自我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但這不能阻止我們?nèi)バ蕾p他的偉大。
《理想國》讀后感2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說的真是一點不錯。一本好書就可以讓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書可以讓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讀完一本好書就會讓人豁然開朗。是書讓人類走上了進步的階梯,有了今天這欣欣向榮的世界。書這無聲的預言家,預知著未來,預知著中國的夢。
知道柏拉圖的人幾乎都知道《理想國》這本書,這本書不僅詳細記載了古希臘的經(jīng)濟、政治、文化,更以對話體完整的表達了柏拉圖的哲學見解和政治理想,在世界哲學史上、政治史上都是一份瑰寶。這個學期,我用心的讀完了電子雜志版的《理想國》,感覺既有啟發(fā)又有異議。
我沒想到,我隨意讀的一本書,竟讓我邂逅了這位古希臘大哲學家;我也沒想到,正是他,讓我從新對身邊的很多東西有了新的認知;甚至讓我對快樂,幸福,痛苦,善,正義,勇敢,激情,欲望,智慧,愛情等有了新的定義,而正是這些新的定義,讓我多多少少地掃去了那些舊的理念,開始往另一條曲徑去通幽,而且,因為我不是生活在兩千多年前,我是個無神論者,我可以更真切的去選擇我需要的,我不是格勞孔,總是贊成蘇格拉底的,所以我同意,智慧是快樂的,正義是善的,欲望與激情是惡的,而理念與激情是追求智慧的'最好組合,愛要是蘇格拉底或伯拉圖的似的愛,而勇敢需要好的智慧做伴,做正義的事,不做王權……
但我不贊成天堂與地獄會接納好人與壞人,靈魂也不會脫離肉體而存在,更不會不朽,而且王權不一定是哲學家,雖然他可能不是指我們現(xiàn)在的哲學家,但絕對不是最有智慧的人……
現(xiàn)在可以說為什么要感謝他了,其實我那兩天很矛盾的,一方面,我認同著物質(zhì)與金錢是最好的快樂,另一方面,我又把自己放在一個不屬于現(xiàn)在大多數(shù)人所默認的幸福之上,并把他作為一種追求。怎么說呢,就象伯拉圖在理想國所寫的,我是金,銀,銅的混合體,雖然這是不成立的,但是可以把他看作是一個最好的比喻,他們在我靈魂里不協(xié)調(diào)的運作。可是,蘇格拉底說,可以讓善駕御其他兩種,這是可行的,而且,我所要的東西,就是那種,當然,哪一種,這是我的一個理念。
《理想國》讀后感3
讀完柏拉圖的《理想國》,我對“何為正義”陷入了深深額思考中,到底何為正義呢?
一位波某某君認為:正義的目標就是“物歸原主”,使每個人得到其應有之物。而實現(xiàn)這一目標的行為就是正義,讓好人得到應得的,從壞人處拿回他們非分之有——也即鋤強扶弱,懲惡揚善。
但我想問:怎么判定一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呢?怎么判定一件事物,到底是誰的應有之物呢?每個人站在自我的立場,當然會盡一切可能地謀求一切可謀求的利益。幾乎沒有人會認為自己是“壞人”的,也幾乎很少有人認為自己謀求利益最大化的努力是不義的。每個人所謀求的利益是有交叉的,那么當這種沖突產(chǎn)生的時候,當然雙方都會認為自己是在取得應有之物,自己是有理的一方,是正義的一方,公婆皆有理,那么誰來仲裁呢?仲裁者以某種標準來維護了“正義”,那誰又規(guī)定了這種標準就意味著“正義”了呢?
另一位“辯手”塞某某君認為: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
他不否認統(tǒng)治者與被統(tǒng)治者在某些方面存在利益的一致性,比如在涉及對外關系的問題上——像外敵入侵等,當權者或許會站到國民整體的利益代表的立場上,美其名曰代表民族或國家的利益。但這就像放羊的人跟羊群的關系一樣,牧羊人保護羊群是為了更好地薅羊毛。
正義,是維護強者的利益,所以它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于是會出現(xiàn)“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莊子語)的.差別對待。正義是一群人對另一群人的暴政,是統(tǒng)治者們實行暴政的道義工具。
蘇格拉底的廢話我們依然不談。這個論述我其實是比較贊同的。波君談的是社會層面,或者說是道德層面的“正義”,塞君談的則是政治層面的“正義”。
我認為呢,這個問題可以分三個角度:
一,人類社會的和諧運行勢必要求既定規(guī)則的存在。法律、倫理、道德,都是規(guī)范人際關系的制度工具,而它們都是對于是否對錯的價值判斷。這個對與錯,也即“正義”與“不義”,或許并不是統(tǒng)治者為鞏固政權而設定的,是先其而存在的,統(tǒng)治者要明確它、捍衛(wèi)它,目的是維持社會秩序。否則老百姓都坑蒙拐騙、殺人放火,什么政權也不愿見到這種亂象。
二、鑒于以往的歷史而言,階級的對立確實存在,所有政權形式確實都是一個階級對另外階級的暴政。那么在一些根本的利益問題上,統(tǒng)治者所代表的階級,當然會以政治權力和國家暴力為后盾,設立對他們有利的社會制度,將對他們有利的標榜為正義,將對其有害的斥為不義。
三、正義不是絕對的。成王敗寇,笑到最后的才有話語權。歷朝歷代,哪一個造反的不說自己是替天行道,平叛的說自己是保境安民?
同樣,不義也不是絕對的。世上徹頭徹尾的不義之人是難以立足的,因為遏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和行為,終會眾叛親離——道上的話可能叫“不講規(guī)矩”。盜亦有道,哪怕是殺人放火的集團,其內(nèi)部仍然是存在一定的規(guī)矩的,否則他們將難以成事。就像梁山好漢,他們盡可以殺人如麻,殘害無辜,彼此并不覺得這是“惡”。但如果不講義氣,壞了宋江這樣的“好漢”,那就“十惡不赦”了。
《理想國》讀后感4
正義,我們應該怎么做?
柏拉圖在討論正義的時候,大概不會想到兩千多年后的桑德爾也在研究關于正義的問題。據(jù)說,桑德爾教授在公正課,是哈佛最受歡迎的課程之一,說明很多青年才俊也對正義充滿疑惑。這就更讓柏拉圖想不通了,至少在他看來,《理想國》里,關于正義的問題已經(jīng)一勞永逸的解決。
從什么是正義的討論,到如何建立一個正義的城邦,讓所有公民各司其責的生活在理想的國度中,柏拉圖差不多給了世人一份理想國建設指南,在這份指南里,他幾乎討論了自己能想到的一切細節(jié),從不同公民的位置,到領導人的培養(yǎng),從婦女的地位,到孩子的教育……簡而言之,后世的一切政治意識形態(tài),都能在他這里找到源頭,匪夷所思的是,他還把這一切建成完整的思想體系,貫穿于整個關于正義的討論中。
完美嗎?很完美。柏拉圖對自己的.這套理論自信嗎?不見得。因為所有的討論完成后,他不得不講一個靈魂轉(zhuǎn)世的故事,威逼利誘,勸人做正義的事。
那么,什么是正義的行為?二十一世紀的我們顯然不會完全同意柏拉圖的答案。這個被一代又一代思想家,反復思考的大問題,至今也沒有一個標準答案。至于該怎么做,就更是見仁見智了。
好在,人們在大多數(shù)時候并不會去思考這樣的問題,他們只用謀生就夠了。
《理想國》讀后感5
在理想國里一直有個叫色拉敘的人是對不正義推崇的?赡芪覟榱撕喪鼋Y論,所以寫的只有那么簡要。關于色這個的想法,bella當時的說法是此人很像尼采。說色這個人有最早的尼采的思想,其實還挺有意思的。
色拉敘提出的是不正義的人總是會獲得較多的利益。蘇格拉底反駁,有了著名的牧羊人例子,牧羊人如果只想著吃羊肉而不好好牧羊,那么其實不會是真正的`獲得利益,同理統(tǒng)治者亦是。然后色拉敘提出,比如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遵守約定的正義之人所得到的利益并不如不遵守約定的利益正義者。
這段其實也是我很喜歡的,正義的人獲得利益總是從不正義之人尋求,而不正義之人是去找任何人尋求利益?梢哉f,正義之人需勝過異類,而不正義之人需要勝過世界。因此,不正義之人需要的聰明和好,卻比正義之人仍然要多很多?墒锹斆饔趾玫萌,并不是總是渴求著超越他人,而是希望差不多即可,比如醫(yī)生并不會要求自己在廚藝超過廚師,如果能和醫(yī)生。而只有蠢人,才會想超越聰明人和蠢人,因為不自知。那么這樣的結論就是,正義反而是有益的。
雖然不正義的城邦會一開始靠不正義來征服,但是最后卻需要的是正義來維穩(wěn)。同理盜賊團雖然會不正義的方式搶奪,但是他們在分配財務的時候卻是最正義的,否則也無法維穩(wěn)。因此不正義,與個人會使人結下仇怨,與團體,會彼此為敵。
蘇格拉底是真心誠意的認為正義是比不正義本身要好的,然而一個格勞的人想反駁蘇格拉底,色拉敘已經(jīng)失敗。他問蘇格拉底是否承認,有一種善,只是要它本身,而不是要它的后果。比如快樂本身,我們要的就是快樂的歡愉。而第二種善,是為了本身和后果,比如明白事理。但是仍然存在第三種善,那就是賺錢之類。雖然賺錢中會獲得痛苦,比如有勞作的痛苦等等,可是我們并不是為了賺錢本身,而是為了報酬帶來的利益。
于是格認為,正義是沒有人想要的,他們想要的是追求正義中獲得的名和利,可是并不是想要獲得正義本身,是盡量回避的。格對合同契約其實有其他的看法,他認為自古以來人們會遇到不正義之事后想要規(guī)避,遇到正義的甜頭后想要繼續(xù),因此人們才想要簽訂合約,才需要守法。正義并不是最好,當然不是最壞,正義是折中的,。因為它本身不為善,而只是防止做惡,但其實這個條約本身是對不作惡的人的束縛,因為真正會作惡的人不會和任何人簽訂條約。做正義的事情的人只是因為被限制所以不去做罷了。如果沒有條約,任何人都會做不正義之事,為了從正義之人拿取更多利益。
之后格一直不斷重復不正義的必要,最后蘇格拉底覺得沒有必要爭執(zhí)個人的正義,轉(zhuǎn)而爭執(zhí)城邦的正義,想以大見小。我每次讀的時候都覺得很有意思,就是從正義可以了解到最初的三權分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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