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四月天》有感
徐志摩大名早有耳聞,但由于一直不大喜歡讀詩,所以對徐志摩本人和他的詩作了解的不是很多,偶爾讀過他的三五篇詩!度碎g四月天》是在好友金秋紅葉的點提下饒有興趣的觀看的一部電視劇,它講述的是詩人徐志摩和三個風(fēng)格迥異的女人之間復(fù)雜多彩的婚姻、愛情故事?春笏季w萬千,感慨萬千!
“中國正經(jīng)歷激烈變革,為的是要令幾千年來扭曲的社會制度下的靈魂得到舒展和自由,自覺盲從和麻木是做人最大悲哀,因此決定要離婚,我要奮力一搏我要做中國第一個離婚的男人。”這是徐對他的前妻張幼儀結(jié)婚時間不長后所說的話,他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徐和張的婚姻是由父母包辦的,當(dāng)時徐比較反對,但出于對祖母的孝敬沒能反對徹底,并答應(yīng)了這樁婚事,當(dāng)他掀開張的蓋頭的那一刻,他顯得極為不滿,情緒十分低落,晚上他躲在奶奶的房間不肯入洞房。。。。。。從這可以看出徐是個相信眼緣的人,這也正是他和張婚姻失敗的原因之一,有言道:“人不可貌相”他怎么就可以以貌取人呢?之前他從未見過張,更談不上交流了,所以對張他到底知多少,了解多少?不談,又怎知張其實也不是那種傳統(tǒng)落后的女人,從一開始父母向她提及婚姻時,她也是反對那種封建包辦婚姻的,但當(dāng)她聽了她的哥哥對徐的舉薦,贊美,并看了徐的照片之后,才決定嫁給徐的,可以說從一開始張便喜歡上了徐,愛上了徐,對徐一見鐘情,然徐卻不知,也沒給張一次表達的機會,便一味的、決絕的提出離婚,離婚難道就是因為和張的婚姻是由父母包辦的而不是張幼儀本身的原因造成的?難道是為了追風(fēng),為了變革?抑或是為了要成為中國第一個離婚
的男人?反對包辦婚姻,主張婚姻自主當(dāng)時是進步的,但為什么不是在婚前呢?為什么婚前不夠堅決而婚后卻如此堅決?難道非得在傷害了一個女人的心后才可作出決定?婚姻不是個代名詞,婚姻后面是兩個人,反對婚姻意味著不接受這個人,在不了解一個人全部的情況下,這樣做未免也太魯莽了,天下有哪個父母是存心想害兒女的?當(dāng)今的社會,婚姻自主、戀愛自由,但離婚卻成了富貴病,離婚率遠高于父母和祖父母那一代人,這又說明什么呢?也許上幾代人從來根不懂的真愛是什么,也許不曾擁有,但他們婚姻穩(wěn)定,家庭和諧,所以我認(rèn)為不管封建包辦婚姻,還是媒妁之言不一定全都不好,因人而異,如果兩個人相處一段日子覺得這個人無論人品、素質(zhì)、內(nèi)在,各方面還可以,值得去愛,那就不要去反對,像張這樣優(yōu)秀的一個女人徐沒理由不要啊,為什么就不試著去接受對方呢?當(dāng)然,青菜蘿卜各有所愛,也許張的確不是他喜歡的那種類型,現(xiàn)實中也有好多這樣的列子:"兩個好人在一起,未必就會有好的婚姻,對方想要的未必就是另一方想要給的。"盡管這樣,然,總讓人有點惋惜!
“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找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是詩人徐志摩為追求真愛給自己短促一生所寫的注腳。短短幾句話道出了真愛的珍貴與無奈,也體現(xiàn)了徐志摩追求真愛的勇敢與執(zhí)著。
徐在恩師梁啟超哪兒第一次遇到了林徽因,在那驚鴻一瞥間便喜歡上了林,而后又在英國倫敦邂逅,兩人很快墜入了愛河,那一刻他們是幸福的、快樂的、開心的,然,好景不長,當(dāng)林知道徐已是為人夫、為人父時,在一段糾結(jié)與心痛之后做出了理性而果斷地選擇,回國與梁思成訂婚,當(dāng)徐不顧家人反對,甚至在張懷有他的第二個孩子即將分娩生活無法自理的情況下義無反顧的解除了婚姻,回國追尋林時,得知林已與梁訂婚,徐感到極度的傷感、悲痛、失落,彷徨!
林徽因是愛徐志摩的但為什么最終不選擇他呢,也許她認(rèn)為徐更適合做情人,也許她是受到良心道德的譴責(zé)才做出這樣的選擇,總之,人一生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選擇,選了的便成了現(xiàn)實,沒選的便成了如果?傁胫亲隽肆硪粋選擇會怎樣,但要是當(dāng)初的如過變成了現(xiàn)實,那現(xiàn)在的現(xiàn)實又會成為另一個如果。還是會不免好奇如果會如何。要是徐當(dāng)初和林走在了一起會不會就一定幸福?沒有任何怨言不得而知。
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徐和林的這段戀情成了他們一生中的遺憾,卻也是他們一生中最美的回憶,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不求天長地久,只求曾經(jīng)擁有,這也許是對有情人不能終成眷屬的最好詮釋和安慰吧。
有一網(wǎng)友看了《人間四月天》之后是這樣評論徐和林的(我也很認(rèn)同他的觀點)即:
[徐志摩與林徽因的關(guān)系,是婚姻道德價值沖突的寫照。這方面,才女林徽因是理智的,她堅持不能為了自己的愛情而讓另一個女人因為她而失去丈夫,她“不能躲在道德良心的譴責(zé)里悔恨一輩子”;但在徐志摩的觀念中,道德只是“不生不死、但求在道理上打不爛”的虛偽“外衣”,覺得“人的皮囊尚且不值幾個錢,何況道德”。
道德觀的分歧,林徽因是無法妥協(xié)的,因為在她心目中,“道德不是枷鎖,是人們心里的一把尺,那是一個人的自尊的根本,更是對自己生命負(fù)責(zé)的態(tài)度。”掌握這個道德準(zhǔn)則,林徽因在愛情道路做出了明智的抉擇,活得心安理得]
就當(dāng)徐志摩不能和林徽因走在一起特別失意時,陸小曼出現(xiàn)了,陸是徐同窗好友王庚的妻子,在一次好友的聚會上,經(jīng)朋友介紹相互認(rèn)識了,那時候王因為工作原因不能常陪在陸身邊,陸倍感寂寞、孤獨,于是兩顆孤獨的心碰到一起霎時便迸出了愛的火花。于是便不顧所有朋友、親人的勸阻、反對、怒罵及社會輿論的壓力,沖破重重阻力走在了一起,但卻幸福沒多久,陸小曼那種奢侈隨性的生活狀態(tài)將徐志摩推入債務(wù)高筑,生活困窘,入不敷出,眾叛親離,生活失去了希望和方向的深淵。徐和陸是愛對方的并且愛的很深,但卻未能相守到老。
沒有愛情的婚姻不穩(wěn)定,只剩下愛情的婚姻也不穩(wěn)定,時間和距離能使愛情升溫和降溫。愛可以在一秒鐘產(chǎn)生,情卻需要一生來完成。
有情人終成眷屬,固然值得賀喜,但若不懂珍惜彼此,在美夢成真之后,往往變成惡夢的開始。雙方宣告仳離,恍然覺悟--不得;是幸。得之;才是命。
我欣賞徐志摩的才情與詩氣橫溢,我同情他的際遇,這是一個動亂的年代的才子。但是對于其愛情觀與道德觀我是不認(rèn)同的。
如果徐志摩婚前堅決反對封建包辦婚姻,提倡戀愛自由、婚姻自主,我贊同并支持,如果徐志摩和張幼儀離婚后認(rèn)識并喜歡上了林我贊同并支持,如果陸小曼不是好友王庚的妻子,而是未婚、喪偶、或者離婚女人,他們兩個走在一起我贊同,并支持。
站在感性方面我是理解并欣賞徐志摩的,為真愛而努力,付出、拼搏、奮斗。佩服他那種勇敢,執(zhí)著、堅強。站在理性方面,我是反對徐志摩的,認(rèn)為他自私、冷漠、偏執(zhí)、無情。有失道德良知。(盡管他違背道德,但符合人性)當(dāng)然人無完人,凡事都有雙重性,理性和感性本來就是相互矛盾、相互沖突的,能平衡好這兩者的人少之又少。當(dāng)然徐志摩在面對和選擇這兩次婚姻和愛情時還很年輕,才只有二十多歲,以我們現(xiàn)在過來人的眼光來評判和審視一個涉世未深年輕人的行為準(zhǔn)則是不公平的,我認(rèn)為,可謂事后諸葛亮。如果當(dāng)時換作我們也許會和他一樣犯同樣的錯,甚至不及他。
當(dāng)然我也就一俗人,都是俗人之見,對徐志摩的了解僅憑這部電視劇和他的幾首詩作是不能夠說明什么的。藝術(shù)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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